景点介绍
雷锋故居位于雷锋纪念馆东侧150米处,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,始建于清朝宣统年间,为江南农村民居风格的茅草土木结构建筑,故居原为地主给佃户建的庄屋,现保存的三间茅草房是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分给雷锋的房屋。1940年12月18日,雷锋出生在这里,并在此度过了他苦难的童年。雷锋故居始建于清朝宣统年间,系地主唐少求给佃户建的庄屋,原有两进共12间,为湖南农村民居风格的茅草屋土木结构建筑,三面环山,西面临塘。现保存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分给雷锋的三间房屋。从1940年起,雷锋在此生活了18年。土地改革中望城县人民政府将此房屋分给雷锋,颁发给雷锋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载明房产“简家塘茅屋三间”。1958年雷锋北上鞍钢后,其堂叔雷明光在此居住过几年。1964年起,当地政府对故居进行维护管理。1968年,家乡人民在故居附近兴建雷锋纪念馆,故居由雷锋纪念馆负责日常管理。2000年,为了加强故居的保护管理,扩征了周边用地,增建了管理用房、围墙等配套设施。2011年,雷锋故居被列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。